去年3月以合同诈骗公安局把人拘留,移交检察院但未批捕,办了个取保候审。

2024年11月17日 13:28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请个律师 最好是认识的或介绍 律师能接触到案件 有罪无罪 判多久他都清楚 在没有判刑期间只有律师能见到他 如果请个认识的律师 他去见面的时候 可以打电话的 别着急 但是不要请垃圾律师 上来就提钱的 或者自己跑跑公安局问问!但像你以上说的 应该不严重 一个给别人打工的 及时在工作期间违法 很轻的 千万不要认罪 认罪了只有坐牢 不认还可以辩护

网友(2):

1、这个案件比较复杂,从办案程序上看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内部也有争论,对这样的案件应当引起重视,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2、现在检察院批准逮捕,说明检察院认为已经符合逮捕条件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