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还钱,让男方拿出借据来!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花钱,大多也是双方共享的,即便是只给女方花了钱,也应该属于自愿赠予,这种钱无所谓还不还的。
我觉得不需要因为男方在处对象的时候,主动给女方花的钱属于赠予,那么这个赠予的钱,这一部分是他主动花出去的,女方没有还钱的义务但是我觉得两个人在相处的时候还是需要有一定的界限感,男方给你花钱的时候女方要适当的回馈,一些,不然的话这个关系不,能够平等是不太好的。
男女双方处对象的时候,男方主动跟女方花钱,分手后男方要女方还钱,女方当然有权利拒绝了,毕竟恋爱期间是他自愿给你花的钱
男女双方处对象的时候,如果是男生主动给女生花的钱,其实是不需要还的,因为这是属于自愿的赠与行为。但如果说是借的钱,那么这个就是需要还的
这个一般就需要视情况而定了,因为恋爱时的双方互赠礼物,这个属于是一个正常的交往,如果说礼物金额过于贵重,分手后可以适当要求女方归还一部分,但也仅限于协商处理,一般没有法律上的明文要求,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