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办法:友好协商解决
最后的办法:向劳动局、社保局投诉和劳动仲裁
既然深知不合法的
那为什么还要做呢
社保是公司应履行的责任
这种公司还待着做什么
一点保障都没有浪费时间
去劳动局告他吧
只有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直接管理这些问题,你完全可以去申诉。如果那里不受理,你可以把仲裁委员会和你们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
交纳社保没有职位之分,一般过了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就必须交社保。
1、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2、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要求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社保。
保留工作证据,开始工作时间,工资数额。加班时间。
在你准备离职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