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五个月了,公司既没给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我要怎样维权呢?

2024年11月15日 03:3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可以赔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网友(2):

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1.单位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2.单位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应当为你补缴社保。
3.如果你不想做了,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除补缴社保外再按照你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满了6个月,那么是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网友(3):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网友(4):

只要你能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就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免费的 可以得到4个月的双倍工资支付及补交保险

网友(5):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与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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