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工作的实际,我只需免费提供产品的设计修改即可,修改到符合客户需求。前期设计缺陷所产生的损失,无需由我设计方负责,除非合同有特别规定。这是买方应该承担的风险,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而设计的东西具有不确定性,设计是一种创新,有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同样隐藏着风险,这是买方需预知的。设计方仅得到是设计费,并不因为产生巨大利益而报酬提升,所以也无需承担其风险!这种官司一打就赢!
因为你方是经过买方已确认验收合格后才继续生产的,换句话说你方的是合格产品是符合客户验收标准的。但是保证质量的可靠性进行各类性能测试如疲劳测试是你方的义务,而客户的错误是没有把这项作为验收指标。所以你们双方得共同承担此次损失。如果律师厉害,你方可能只需承担20%到30%,否之50%责任跑不了。上面是生产整机而言,如果你方生产的只是客户的某一零件就又不一样了。该零件是你方设计开模生产的,你方全责,由客户提供设计图或模具你方无责。
当然,“买方验收合格后交付”可以保证对方得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客户方是认为产品合格才收货的。你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承担20-30%,对方肯定不同意,自然就是诉诸法院,一经法院审理,你方是不会吃亏的。没有永远用不坏的产品,你方的产品只是相对寿命略低,在功能组装使用方面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合同条文没有明确规定产品使用寿命,你方可以免责。
我的经历,你这个合同应该分两部分的。
一是:产品设计部分,这个经常是甲方确认设计后交付费用。
二是:生产产品都委托给乙方,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要达到质量标准。比如上面所说的,“各部件机械强度测试需要通过整机长时间运转的测试方法来测试,一般需要几千小时。”这个质量标准,确实需要通过抽样实测。
至于,是采用试验性的方法来模拟检测,还是通过实际机器的运作来检测,这就看甲乙双方合同怎么签了,我认为两种方式都可以。
有质保期呀,没过的话可以要求生产厂家修理,如果过了质保期,那就没办法了。并不是说验收后就什么也不管的。
1 如果买方已经确认验收合格了,则对买方很不利;
2 但如果有相关产品标准,可以按照标准对新产品进行寿命或可靠性再检验一次,最好是第三方检验,但检验前要和生产方谈好,比如是否认可检验结果,如果检验不合格是否赔偿和支付检验费等。新产品不合格是否就可以认定你买的是不合格品?
3 使用过已经破损的产品是没有检验价值的,因为即使检验不合格也不能判定出厂是就是不合格品。只能找权威机构做技术评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向质检机构提交事故鉴定来确认是否是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