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对象是用工单位,所以应该由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务派遣单位只是代发。在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操作的:用工单位将工资打到劳务派遣单位的账上,然后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给被派遣劳动者。
在劳务派遣中,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单位叫做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劳动合同法》中所称的用人单位,而劳动者实际上为之提供劳动或服务的单位叫做用工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以上两位说的都对,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劳动派遣公司要从中抽成。就拿工厂来说,工厂时薪16元一小时,由劳务派遣公司发给员工的可能才14元一小时,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业务的相关规定而形成固定运作模式,即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署派遣协议,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署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需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合同中应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费额等事宜;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需订立期限不少于两年的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制约,合同中应当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等信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福利,如劳动者未被派遣的,劳务派遣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定工资。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委派劳动者后,不再参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出的生产工作,劳动者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企业使用劳务派遣,能够节约劳动力工资成本,规避劳动、劳务纠纷的产生。
法律依据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很简单啊,用人单位是跟劳务公司签的用工合同而不是跟员工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