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陀佛。
在人世间的这个范畴里,的确是有缺陷的,比如你举例的司法系统。可是这个世界是由三界六道构成的,你只看人世间这一面是完全不够的,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杀死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其中一种便是对方讨报,在漫长的轮回里,人的前世何止百千,你杀他,他杀你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因果不虚,只看机缘,若是遇着了,那这个因果报应便激活了。还有一种是本来两人有些恶因缘,但不至死,其中一方恶缘增上来杀掉对方。总之,无缘不相聚。
再说说你的疑问,维系这个世界的运转必须要有执法机构,如果这个机构不成立,那么饿鬼、地狱两道的众生便无法制约,那这个世界就完蛋了。执行死刑的人只是针对法律这一层面来执行死刑,人间的事了了,杀人犯死后还有地狱报应,经过很多年才能转生到饿鬼,再过很多年转生人道,天生愚痴,六根不全,多做恶缘来结其心,复堕地狱。如此往反不知几遍,才能清净业障。这个才是因果报应的全部。
因果报应论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佛教主要推崇因果报应论,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思想,学过马克思主义的可以轻松反驳它,马克思主义哲学里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就是讲这个的。
你吃那么多肉,被杀也是活该,杀人犯干啥不去杀和尚?因为和尚不吃肉。
业可以转,广行善事,业力会推迟。忏悔回向,业力可以消解。不再早新泱。
因果报应理论特别特别的深奥复杂,并不是凡夫俗子所理解的这样。因为在佛经中讲真正的业果之理,只有佛的瑜伽现量可见凡。
夫只能依靠的是信解比量,所以市面上很多轻言因果报应的理论都是个人主观一种情感上的。带有很大混乱性质的推测而已,不能算是可信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