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有:“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是否甲方就以不争得我的同意就调换我的部门呢?

2024年11月16日 19:5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原则上可以。工作需要是以单位单方意志决定的,可以不经过劳动者同意,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不是工作需要而是其他原因的,或者是该工作岗位明显不适合劳动者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网友(2):

如果他要调你去其他部们要争得你的同意才行,而且要双方签字生效,如果因此开除你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仲裁他,而且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金

网友(3):

需要经过本人同意才可。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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