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经费,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比例为2%,按季度申报缴纳。
比如山西省工会经费,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缴纳,并按季度申报缴纳。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上年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年计算,分季度缴纳。每季度缴纳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才缴纳。
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人数计算。
三,具体可查询当地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规定,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