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2025年03月22日 20:3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⒈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⒉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⒊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⒋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⒌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⒍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⒎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⒏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网友(2):

消费者权益法中规定不予受理投诉有哪些规定
(一) 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 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 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 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 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 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 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网友(3):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方面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3、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但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除外;
5、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但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除外;
6、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
7、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或保证期限,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8、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9、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10、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网友(4):

 一、消费者权益法中规定不予受理投诉有哪些规定
  (一) 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 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 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 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 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 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 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网友(5):

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的投诉并非所有投诉都予以受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l、因经营者之间的买卖而产生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之间私下买卖产生的纠纷;
3、商品销出去之后,超过商品保修期或者质量保证期的;
4、消费者购买走私商品的;
5、消费者所购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但没有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6、消费者所购商品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除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损害的;
7、消费者对被投诉方主体不明确的;
8、消费者与经销商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9、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已经调查和处理的;
10、消费者的投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对于消协不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上述纠纷,消费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