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归属的法律问题~

2024年11月28日 10:3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现在的房产还不是属于你家的。我国房产的唯一认定凭证是房产证。

  现在的房子的房产并不是你家的,根据我国民法的继承,房子是在你爷爷的名字下的,应该作为遗产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现在房子应该是认定为:还没有进行财产分割的共有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奶奶说把她继承的那部分给你,你也并不完全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仅是你家继承的部分 加上你奶奶继承的部分。

  要是当时你爷爷有遗嘱,要把房子留给你奶奶,那么你奶奶才有权把房子给你。

  那么要是以后发生纠纷,你就要知道以下几点了:

  1、你们当年买入房子的时候是否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收据之类的。这些都是可以在以后的纠纷过程中作为证据的。

  2、你爷爷有没有签下遗嘱,把房子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要是遗嘱上有对这栋房子的处置的,在你知道遗嘱的2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那么这所房子的处置有效。

  3、要是你爷爷没有遗嘱,那么你奶奶的遗嘱中即使说把房子给你,也仅是把属于她的那部分给你,并非全部。

  4、遗产分配的认定: 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遗嘱违背法律以及道德惯例的,违背部分按照法定继承。
  没有遗嘱的、则全部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法定继承照下列顺序继承: (同一顺序的人均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顺序:四亲等以内的亲属。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此类推。

  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百度HI我~

网友(2):

买下来的时候有合同吗

有合同的话建议 抓紧去房产局变更手续

网友(3):

房产可以归你家,有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