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夫妻协议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女方不要任何财产也不付给孩子抚养费。

2024年11月18日 05:2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网友(2):

离婚协议双方应遵守.孩子成年后不能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

网友(3):

河北离婚律师刘佳律师:

你好!
你们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女方不给付子女抚养费,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你可以代理子女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双方和子女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否有增加抚养费的必要而判决。

网友(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注意:注意37条中"合理要求"合不理还的看父母的经济能力等方面.如父母的经济能力不许可就认为是不合理.

网友(5):

既然协议中说明了
就不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