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判给女方,男方不拿出房产证的,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办理过户手续。
2、离婚诉讼中,经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的,判决生效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即归女方所有。女方如需要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可以找男方协助。男方拒不协助的,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判决书,并由法院通知房管局为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法院强制执行中,向房管局发出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房管局必须拒此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男方出面,也不需要原来的房产证。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再到法院起诉他。不是拿出来就完了。拿给你也还是他的。
必须过户到你孩子的名下。
走法律程序 执行呗!
去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