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基本医疗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
职职工、退休人员。
(二)征缴比例
1 、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 8% 缴纳,个人按 2% 缴纳。
2 、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单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7.5% 缴纳。
3 、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目前标准为 5 元 / 人·月。
http://www.huadu.gov.cn/hdxw/t20060315_37085.htm
医疗保险规定各地都有不同,有的同在同一范围内的社保医疗保险规定都会不同何况异地呢?
建议楼主到当地医保局做具体咨询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