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天津购房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关政策文件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示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批示,异地贷款政策拟待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回落至100%以内后,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名义发布实施。目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仍高于100%,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所以目前天津市异地公积金贷款还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