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怎么才算尽赡养义务?

2024年11月15日 18:2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

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

半个月看望一次老人算尽赡养义务

扩展资料:

不履行法律后果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赡养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赡养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赡养

网友(2):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照料,尤其是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更应该自觉地履行赡养义务,使老年父母安度晚年。
  赡养老人的方式,或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或提供给老人的生活费用,由权利人和义务人根据各自的情况商定。子女不止一人时,应根据“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的原则,共同履行这一义务。
  如果楼主说的子女的父母不能够生活自理或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有困难,则半个月、一个月的时间就有点长了,还是履行了赡养义务,但是履行的不够好。
  我国法律对赡养义务的量的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非要有一个标准,我国婚姻法有个规定,就是让父母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即可。
  综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既是一种法律义务,同时也是道德上的要求。对父母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上的帮助,物质上的帮助以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为参考,结合赡养人的经济水平,确定一个赡养金额,且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提高。此外,赡养义务还包括精神上的赡养,就是一个月或一个星期要抽时间去看望老人,与其沟通聊天等。
  一个案例:
  今年80岁的王老太,共生育五个儿子,因年轻时丧偶,为将孩子拉扯大,她节衣缩食辛苦劳作。在她含辛茹苦的努力下,五个儿子终于一一成家立业,王老太终于松了口气,认为既然为儿子付出这么多,自己的后半生肯定有着落了。随着年事渐高,王老太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健康状况也每况愈下。为了看病,王老太用完了自己仅有的积蓄,随后,老人向儿子索要生活费。可是出乎老太意料的是,她居然吃了五个儿子闭门羹。伤心的老人于2000年10月20日找到村组干部,经村组干部及亲友调解,老人与五个儿子达成赡养协议,签订了《赡养老人协议书》,载明:老人的责任田由五个儿子分种,每个儿子每年给付赡养费180元,米90斤,菜油5斤,黄豆5斤,小麦10斤,火草(棉花杆)100斤,老人的医疗费凭发票结帐,由兄弟五人平均负担。同时该协议还对老人的住房问题、赡养费给付方式及时间作了具体约定。但是由于几个儿子之间相互推诿,该协议并未能履行。
  无奈之下,王老太于2008年9月13日诉至我院,我院依法判决兄弟五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2000年10月20日签订的协议书。判决生效后,老人的五个儿子列举出种种理由为自己开脱辩解,拒不履行该判决。为此,老人只得申请我院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展开了耐心细致的工作,从法、理、情各方面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强调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其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生活上的困难并不是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王老太年老体弱,无其他生活来源,应由五兄弟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经过法官的一番教育,老人的五个儿子认识到自己拒绝赡养母亲的错误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违背了道德伦理,主动表示按判决履行,同时还承诺老人今后生病或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五兄弟将轮流予以照顾。王老太的晚年生活终有着落。
  希望我的回答能令你满意,祝你天天好心情:)

网友(3):

1、标准2个
2、一是经济上的,没有给固定的生活费
3、二是精神上的,经常看望,多打电话
4、当然最好的是与父母同住

网友(4):

一是经济上的,给固定的生活费并且负担部分老人的日常支出
二是精神上的,经常看望,多打电话
当然最好的是与父母同住 ,有个听话的聪明懂事的孩子

网友(5):

最主要的是保障老人的生活,包括衣食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