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如何办理继承手续,需要注意什么?这是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作为一个致力于在头条上普法的法律人,很有必要让大家了解下。下面我展开说一说。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当一方去世之后,本来属于两个人的财产,很可能就面临被多人分割的问题——其中,1/2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分割——这是依据我国现行《继承法》而定。假设夫(妻)一方死亡,但其父母仍有在世的(一人或两人在世都一样),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财产(夫妻各50%)中归属于亡者那50%的部分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亡者的父母三方,在此假定亡者父母继承了15%(不一定准确,还要考虑亡者子女数量)。
1.遗嘱继承。如果去世一方生前留下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了继承人,那么,就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确定。2.法定继承。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题主的情况,应该仅涉及到第一顺序,不涉及第二顺序):如果继承人都没有争议,无论是集中到一个人、还是大家都同意分散继承,办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直接继承过户。所有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继承过户。提醒两个注意点:第一,不一定所有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都会办理。这个需要题主自行去咨询一下。第二,如果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办理,准备好下述材料:房产证。所有继承人(注意,包括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注意,包括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和亲属关系证明(到人才、或者工作单位开具)。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继承人中有去世的人的死亡证明,全部需要)。这四类材料准备齐全了,就可以办理。
办理继承手续需要先去房地产局进行转移,然后再到银行办理继承,要注意带着身份证,还有两个人的结婚证。
夫妻一方死亡后,死亡方的份额并没有丧失,仍然存在此次死亡一方的份额就成为死亡一方的遗产,需要进行继承,这一部分继承权在原则上是平等的,应当平均分配。
房产是继承的。 1、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但如果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是立有遗嘱的,那么则按照遗嘱优先原则,由遗嘱上明确的继承人继承其财产。 3、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