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事发半年后再报案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么?

2024年11月16日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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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有追究时效,只要在追究时效内,公安机关就应立案。

但是,案件的侦查,需要证据,半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再报案,证据有可能已经灭失,没有证据,就很难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因此,案件发生后,应及时报案。

法律链接:《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