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权)的房屋,也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2、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权仍然有效,抵押权人对于房屋的价值享有先受偿权。法院对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保全(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已办了他项权的房子在抵押状态中,债务人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法院也不会受理
已办了他项权的房子在抵押状态中,债务人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法院也不会受理!
债务人还是可以申请诉讼保全的,但由如果诉讼保全的是普通债权,那么只有在实现抵押权债务后可以优先获得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