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翻建父母宅基地女儿有权继承吗

2024年11月15日 16:28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主要就是参考一下这个房子现在谁是户主,也就是说房子是属于谁的。
比如说现在的房子的宅基地是属于父母的,而儿子只是出钱进行了翻建。而建好了以后的房子的名字还是属于父母的房子,那么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现在是属于父母的财产,那么您是作为他的女儿,你也是属于第二继承人,跟你的兄弟是一样的。
所以在父母没有写任何的遗嘱的情况下,你和你的兄弟是拥有同样的继承权的,而且应该是均分的。
但是如果您的兄弟已经把这个房子翻建了以后,名字已经是他了,那么在这个时候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的户主是你的兄弟,那么你就没有了任何的继承权了,而且你的父母也是没有办法把房子要回来的。

网友(2):

  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更名,没有遗嘱,女儿可以主张继承,但需要归还儿子的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网友(3):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1、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不能作为公民遗产被继承;
2、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个人房屋等财产;
3、女儿与儿子一样,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4、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儿子个人所建,一般来说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父母遗产被人继承;
5、建议你在儿子翻建房屋时与其进行协商,最好共同翻建,这样你就是房屋的共有人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4):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女儿在娘家纠缠什么,婆家有房子住,不要和娘家人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