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当兵退后在户口所在地考公务能享受加分吗?

2024年10月31日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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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以前,只要一看到关于退役士兵的好政策,多半会有“加分”的字眼。

考大学加分,考研究生加分,事业单位招聘或考公务员加分……

近年来,“民间”似乎也认可了这样的说法:“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加分”。

有的甚至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见得多了,听得多了,剑客君就信以为真了,大脑里装的“操作系统”就自动默认了。

可真正等到报考公务员时,却发现“信息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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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关于退役士兵的,只有“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事实上,这一条不仅在国考中得到了坚决贯彻落实,在各省的省考中,也被忠诚执行。

虽然国考没有加分一说。但省考还真有不少。

比如,2012年底,四川发出了《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

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确的是事业单位,非公务员。而且,必须是大学生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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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省考是由各省自行制定相关政策,若要把各省的政策都梳理一遍,工作量实在太大了。而小伙伴们都知道,剑客君平时都很忙。所以,只能偷懒应付了。

在某度上,剑客君输入“退役士兵 报考公务员 加分”,发现了——

打开一看,顿时亮瞎了双眼。

再“度娘”《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一看。原来,该《办法》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应当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并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加分优惠: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

网友(2):

异地当兵退後在户口所在地考公务员不能享受加分,因为现在考公务员都比较严格加分,是违法的,违反违法,唯饭违法的任何人都是不可以加分的巨乳,但是有很多优先的政策,但是考试是不能加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