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民法是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
民法是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经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体系。
它是市民社会的法、私法和权利法。民法的适用是指民法规范适用现实于社会生活。
民法是调整必须平等对待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体系。
受近代理性自然法影响,民法逐渐形成一套有内在逻辑的法律规范部门法体系。法律概念、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是法的三大要素。[4]法的要素构成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构成子部门法,几个子部门构成一个部门法规范体系,所有部门法体系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体系。当今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由宪法、民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等部门法构成,民法这个部门法规范体系由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行为法等子部门法构成。其中,人格权法等是民法的子部门法,人格权制度又由一般人格权制度和具体人格权制度等构成,一般人格权制度的构成要素是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平等尊重人格等基本原则以及关于一般人格权的具体法律规则构成。因此,民法是有内在逻辑且有机联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在现代社会,民法这个法律规范体系必须经过一个主权国家的认可和制定,才具有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法律强制效力。
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据考证,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罗马法以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具有权力属性,而将法律划分为:政治国家的法和市民社会的法。前者具有权力属性,属公法;后者不具有权力属性,属私法。近代以来,世界各国逐渐用“民法”一词来表述以往所说的“市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