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期限过期了仍可以去报到。也可以申请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本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本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有效期:
1、“报到证”报到有效期时间:它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视为自动放弃并作废。但是个别地方,三年也可以报到。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来定。
2、“报到证”改派有效期时间:报到证一般是从毕业开始算起,一年内可以改派,当然一些地方两年内也可以改派。具体依照当地政策。
3、“报到证”上所标注报到时间为什么是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因为是为了督促学生尽快办理,所以近几年才改为时间短,但是个别城市,是严格按照报到证时间来报到的,切莫耽误了时间。最好提前回原籍,或者要去报到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系好。以免造成代理无法操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
《毕业报到证》的有效期:
1、《报到证》报到有效期时间:它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视为自动放弃并作废。但是个别地方,三年也可以报到。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来定。
2、《报到证》改派有效期时间:报到证一般是从毕业开始算起,一年内可以改派,当然一些地方两年内也可以改派。具体执照当地政策。
3、《报到证》上所标注报到时间为什么是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因为是为了督促学生尽快办理,所以近几年才改为时间短,但是个别城市,是严格按照报到证时间来报到的,切莫耽误了时间。最好提前回原籍,或者要去报到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系好。以免造成代理无法操作。
过期处理办法:
报到证有两个期限,一是报到期限,如果有包分配的地方教育局,一般会要求你在规定期限内(一般是毕业后一个月)报到,否则今年你有可能错过包分配或参加公开招聘的机会,如果是不包分配教育局,错过期限就无所谓了,有的地方,错过期限报到就没有太多影响。二是报到证本身的期限,一般是三年,就是说你要在三年内找到工作单位并办理正式就业报到证,确定国家干部身份,否则错过时间就再也办理不了了。
你好,我在市级人才中心工作,了解点政策,希望能帮到你。简单说,可以。报到证所谓\\“有效期”的说法其实不准确,应为\\“报到期限”。毕业生毕业报到的正规程序应该是这样的,先与就业单位签订毕业时学校发给的\\“就业协议书”,并由就业地毕分办盖章。然后持此就业协议书回学校,办理\\“报到证”(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上体现的就业地,发放报到证)。报到证的右侧有\\“报到期限”,一般情况下是发证后的两年内,这个不能理解为有效期,不是过期后报到证就不能使用。这个应该理解为\\“择业期(改派期)”。在拿到报到证后如果就业地有变化,就需要做\\“改派”,改派的期限是发放报到证后的两年内,在超出这个期限后,就不能再更改报到地,只能按照报到证上的报到地报到。这就是报到证上\\“报到期限”的意思,也就是有的人平时说的报到证的\\“有效期”。你说的报到证\\“过期”,是不是指报到证右侧的\\“报到期限”呢?如果是的话,那你的报到证就还可以使用(报到证真正的\\“有效期”没有明确规定,四五年之内没有问题,时间再长的就不清楚了,因为极少遇到),但是只能按证上的报到地报到了,不可再更改。各省有自己的规定,但政策上大同小异。好了,就这些。
毕业时的报到证,有两个报到期限。一个是正常毕业期限;另一个是择业期两年的期限。
只有超过两年报到期限,才不能报到,但作为报到证,仍然是有用的,它可以证明该毕业生是符合毕业资格可以就业的档案材料,相反,是拿不到报到证的。
正常毕业报到期限是自当年,7月31日毕业开始,到8月31日止,为一个月的报到时间。由于,各地实行的毕业时间有所不同,但原则上以拿到报到证那天起(报到证发证时间),一个月内报到的,称之为:正常报到时间。
两年择业期限内报到的,即以报到证上的发证时间起,两年内去报到的,国家人社局各人才服务中心都必须予以报到签证。称之为:择业期两年内报到期限。
这两个期限报到的,没有多大的性质区别,但能看出前者是顺利就业的,后者是经过一定的择业时间才实现的就业。
国家实行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制度,是为了统一管理国家人才,报到证是用来档案报到的,而不是工作报到,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大学毕业生人事管理制度。所以,从改革后的人事管理制度上讲,已经简化到只剩一张“就业报到证”了,还有那么多学校讲不清报到证的作用、意义,导致那么多毕业生不清楚,不理解报到证的用途,延误了档案报到时间,甚至无法报到,实在令人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