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4-11-07 18: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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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宁波最低工资新标准

时间:2017年12月1日起,

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

区县:

1、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4元

2、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注意:对最低工资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可以拨打12333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宁波最低工资不包含加班费和补贴

宁波市人力社保部门提醒:劳动者在拿到工资时,需要注意有三类费用是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该另外支付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也有劳动者发现,每个月实际到手的工资要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不妨向单位问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因为这两项扣除的钱是包含在最低工资里面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有月薪、时薪两种

最低工资标准的月薪针对全日制职工,而时薪针对非全日制职工。按照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非全日制工作指一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因此不能按照全日制工作的工时进行折算。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政府。

参考资料:

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友(2):

从2017年12月1日起,宁波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

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4元。

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据了解,这是宁波近7年来第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一次调整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当时的标准分别是1860元、1660元、1530元。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低工资标准

网友(3):

2014年宁波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宁波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3档:1470、1310、12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三档。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元。
  其他县(市)和杭州湾新区可在这三档中自主确定。具体适用哪档,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网友(4):

目前宁波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60元,包含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部分。

网友(5):

从8月1日起厦门市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列在第五梯队。最低工资标准较高的城市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目前国内主要城市最低工资排行榜为:杭州、宁波:850元;上海:840元;深圳:810元;广州:780元;厦门、苏州、南京为750元。

新闻背景

2006年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思明区、湖里区650元,集美区、海沧区600元,同安区、翔安区550元。

2006年厦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思明区、湖里区6.8元/小时,集美区、海沧区6.3元/小时,同安区、翔安区5.9元/小时。

2007年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750元,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700元。

2007年厦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7.9元/小时,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7.2元/小时。

选自厦门日报2007.09.05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