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法律思想对古希腊的法律思想由哪些发展

2024年11月22日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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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认为,教会对知识的垄断使它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古希腊和罗马文明的发射机,和教会法也成为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律思想和资产阶级法律思想的后人,尤其是古典学派的自然法则。

在“希腊化”时期,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和被古希腊思想渗透的罗马法创造了辉煌的文明,但Jurman的“蛮族”的入侵对这些文明造成了致命的打击。正是基督教驯服了野蛮人,并在引导他们走向文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教会法的影响下哲学在古希腊和罗马法,尤其是罗马法的一些原则和系统吸收,日珥王国,因为教会法律地位非常高,许多僧侣和法学家,他们在每个王国在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司法和立法,影响了日珥过滤的方法,同时也使罗马法得以保留。

在12世纪到15世纪罗马法复兴期间,教会法和教会法学家的努力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和罗马法学家的培养。这里要提到的最重要的人是阿奎那,他巧妙地将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神学思想结合起来。

他承认人的理性,并把它归功于上帝的恩赐。在对法的分类中,他将自然法作为永恒法与人类法之间的纽带,认为自然法是人类对上帝智慧的理解和参与。这使得自然法在上帝的外衣下在世界上发挥了自己的作用,成为后人的资产阶级法律思想。

以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为代表的古典自然法学派开创了现代法律文明的伟大时代。

扩展资料:

虽然古希腊有直接民主,但没有正式的成文法。决议由大会作出,由十名将军组成的委员会执行。这样的民主只适合像雅典这样的小国。他们只是简单地假设大多数人的意见是民主,但这是有偏见的。

例如,一个人是不是小偷就不能依靠每个人的投票,这样的民主最终会沦为暴民政治。再举个例子,对于偷窃,第一个人可能不熟悉你,而第二个人可能熟悉你。量刑会因与周围人的关系不同而不同,从而导致量刑的不同。

在罗马时代,成文罗马法的建立确保了民主是由法律保障的,民主不再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武断判断,这当然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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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的法律思想对古希腊的法律思想的发展:

1、古罗马的法律思想吸收和消化古希腊法律思想。

2、希腊法律思想罗马化,并将其应用于法律实践的阶段。

3、古罗马法律思想是古希腊自然法思想的基督教神学化阶段。在面对古希腊自然法思想,所抱持的是拿来主义和接续发展的态度。不但自然法思想被嵌入罗马法,成就了罗马法,而且通过罗马法,罗马人也为自然法这种形而上的法哲学思想提供了一种高超的表达形式。

进而以罗马法为依托,开掘出了对西方后世影响至深的民法法系的法学传统。



扩展资料:

古罗马法律思想地位:

1、古罗马法律思想不因其接力型和应用型而渺小,它把西方的自然法思想向前推进,为西方创造了第一个辉煌的法律制度。也为西方后来乃至现今的法律文化的发展,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2、古罗马法律思想的接力型和应用型,并不意味着它毫无创造和发展,实践出真知,如人人自由平等的观念,人民主权的观念,分权制衡的观念,都体现着智慧和创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