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后,在职职工受刑事处罚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也不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账户储存额继续计息;受刑事处罚之前至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间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受刑事处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待期满后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受刑事处罚人员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能缴纳养老保险,也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出狱之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服刑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