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当事人应该与法院核实相关事宜,避免耽误开庭,或者遭遇电信诈骗。
查一下电话的来源,应该是骗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