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摊余成本是指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
摊余成本是指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过调整后的结果。
(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期末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2:2007年初摊余成本=(33+550)/(1+6%)1+16.5/(1+6%)2+(16.5+550)/(1+6%)3=1040.32(万元)
(1+6%)n,是按照6%的折现率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这个没有异议。
33=1100*3%,1100万一年的利息,550为赎回后剩余面值;
16.5=550*3%,550万一年的利息。
2007年底折现,(33+550)/(1+6%)1
2008年底折现,16.5/(1+6%)2
2009年底折现,(16.5+550)/(1+6%)3
最后汇总。
摊余成本法: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息率-本金*票面利息率-计提减值-已收回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