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随便派出所都可以挂失吗?

2024年11月27日 22:2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身份证丢了随便派出所都可以挂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要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公民年满16周岁时,在从生日起计算的30天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年满16周岁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没有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后,申领居民身份证。被判处管制或者独立适用刑罚附加刑的人,以及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可以申领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网友(2):

随时都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要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扩展资料: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第十六条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网友(3):

身份证丢了随便派出所都可以挂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要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其他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机关是县公安局、不设区的市公安局和设区的市的公安分局。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具体手续,由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第二十三条:《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公民申报的项目,经核对无误,由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名后,作为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凭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网友(4):

1、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直接到任意派出所申请补办。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2、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国范围实施异地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扩展资料

1、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2、丢失、被盗后挂失的身份证,以及已经换领新证的旧身份证等,都将作为失效的身份证录入该系统。这也就意味着只要身份证挂失就将即时失效,银行等有关部门通过该系统可以核查到失效信息,就不能再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网友(5):

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所以,你要立即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再打电话请家人到家乡当地的派出所报失; 报失后,要申请补办新身份证,地点为家乡当在地派出所。 在拿到新的身份证前,要在当地派出所先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以备日常使用,直到拿到新身份证再退还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