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按会计制度规定,汇兑损益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筹建期发生的汇兑损失与汇兑收益相抵后,如为损失净额,应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为收益净额,按下列方法处理:一是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二是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三是留待并入清算收益。上述三种处理办法,由企业自行选定。
2)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净额,计入财务费用;
3)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净额,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所购建的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计入资产的购建成本,同利息处理办法一样。
你的属于第二种情况,满意希望采纳,谢谢
这里涉及“记账本位币”的问题。
如果使用的是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币银行存款偿还外币短期借款”就要做汇兑损益。这是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初次入账换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与还款日的换算为人民币的金额(汇率不同)肯定不会一样的,所以要将差额计入汇兑损益,否则钱没有了(归还了),账面还有余额,怎么处理啊。
如果是直接用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就不用做汇兑损益。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只是报表时用人民币,但账面还是外币。
看你的题目,应该属于第一种情况,即需要做汇兑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