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4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是如何调整的?

2024年11月20日 04: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工伤4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是: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网友(2):

【工伤四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网友(3):

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网友(4):

1、具体伤残待遇询问当地社保局;
2、如单位应当调整而没有调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网友(5):

你可以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免费的,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