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孩子籍贯可以随父母双方中的任意一方。
对于新生儿来讲,一开始自己户口的办理,肯定是由父母来完成的。而之后长大成人,如果涉及到迁户等等情况,那么往往就是由本人亲自去办理相应的手续了。
办理户口手续的,一般是公安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
我国《婚姻法》二十二条,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扩展资料:
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
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以上内容均根据00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户口本籍贯怎么填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孩子年满18周岁的,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年满18周岁的,还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
不合理。
国家有明文规定,孩子籍贯可以随父母双方中的任意一方。
如果那个派出所说这样,你可以将他所说的录下音,向上一级部门资询即可,这种事情信口开河没有好处的。
请派出所出示一下吧。。。户口不是随父母任意一方都可以么。
没有这个硬性规定,随父随母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