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绑架罪或决水罪会不会被判刑?

2024年11月23日 07:2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八种犯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不是罪名,绑架杀人、决水造成死亡的,都要应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明确指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

网友(2):

  1、到了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须负刑事责任了,但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2、按《刑法》规定的“八大恶罪”须受到刑事处罚,但不会有死刑的。

网友(3):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八种外不负刑事责任

网友(4):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绑架罪或决水罪造成受害人重伤或死亡,满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同样会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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