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
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
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保证责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儿子买房子我作为贷款担保人,可以解除吗?
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不可以解除的。因为儿子已经买了房子,而且买了房子是吉林实施,所以你作为担保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么就不能够再解除了。基本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再解除的话,可能银行和其他的人都不会太满意。
儿子是买房子的人,那你作为一个父亲或者母亲为儿子担保,那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如果是为别人担保的话,可能别人会拿着钱就直接跑路了,留下你来偿还这个贷款,这是一个非常坑人的行为,而且现在这个社会也经常发生。但是如果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去买房,那我觉得大家可以没必要太多的担心,因为毕竟是母子关系,是父子关系,这种关系是最牢固的。
而且现在贷款买房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事情,作为担保人,你应该帮助儿子去尽力的偿还贷款,这样的话就不会出现被执行的情况。因为现在的房子价格正在下降,有很多开发商正在降低价格去卖,房子已经买了,那你就应该一直担保下去,没有太多的疑虑。因为毕竟是父子关系,所以我觉得这种关系不会出太大的问题,至少你的儿子不会拿着钱跑路而留下你一个人来偿还贷款。
所以我觉得遇到这种问题也没必要太大担心,如果现在要去修改担保人的话,可能要和银行进行协商,有时候银行是可以同意的,比如你的新担保人的能力和资质要比你现在担保人的强很多,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愿意修改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喜欢的朋友可以在相关评论区点赞关注。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的,不得任意解除。解除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贷款条件:
1。在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18岁-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必须是没有在银行留下什么不良记录
5。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
以上条件符合即可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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