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时,已经翻了两倍,至6404罪犯。对至少3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挟持人质、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几率被判)、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携带口香糖是不会被判鞭刑的,只会罚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女性不会被判鞭刑
最严重的是坐牢 当然还会有罚款
新加坡是世界上为数不多保留鞭刑的国家,但是也不是你想被鞭就能被鞭的,而且鞭刑也可以“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