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说唱音乐和戏曲音乐在我国民族音乐传统形式中,都是以歌唱为主的。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三者既是各具特色、独立的体裁,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民歌产生最早、流传面广,在人民群众中根基最深;说唱音乐的形式晚于民歌,是在民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些古老的曲种历时久远、历经演变,其中民歌的痕迹已较难探寻,但在一些较年轻的曲种中,不同程度的保留了民歌的痕迹,如广西零零落、湖北小曲、四川清音等。说唱音乐既经形成,在流传过程中,与民歌相互影响相互吸收,一些深受人民喜爱的说唱音乐曲调被当作民歌在人民中广为传唱,如《连厢调》、《花鼓调》等。
一般认为,我国说唱艺术形成于唐代,成熟于宋代,而戏曲则形成于宋代。戏曲音乐在形成与发展的初期就吸收了当时的说唱音乐如《诸宫调》、《唱赚》等。至清末,一些地方小戏是直接由说唱音乐发展形成的。《滩簧》本是清乾隆年间盛行于江南一带的说唱音乐,辛亥革命前后,相继发展成戏曲,如苏剧、沪剧、锡剧、甬剧等。此外,吕剧源于山东琴书,扬剧源于扬州清曲,北京曲剧来自单弦,河南曲剧来自河南大调曲子等,不胜枚举。至于清末民初形成的一些说唱曲种,吸收戏曲唱腔之精华以丰富自身,则是屡见不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