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村户口即可享受家电下乡又可享受汽车下乡吗?

2024年11月22日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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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实施以来,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家电汽车下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家电汽车下乡实施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徽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积极研究对策,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安徽省政府在吸纳省财政厅等部门相关意见后,出台了八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全面推进家电汽车下乡工作。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全面建立健全家电汽车下乡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充实成员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家电汽车下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财政、商务部门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继续做好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宣传工作

  家电汽车下乡宣传月活动后,各地要把宣传工作转入常态化、持续化。密切跟踪政策变化和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继续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要针对集市、节庆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式重点宣传,提高宣传实效,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

  全面实施简化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改革

  简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程序改革,即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作为全国16个试点省之一,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已经实施改革的地方,要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政策不走样。尚未实施改革的地方,要确保在8月10日前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以及以种种理由拖延改革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关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加快补贴进度,指定销售网点及乡镇财政所实行滚动操作,尽量缩短时间,满足群众要求。乡镇财政所要设立“家电下乡补贴专户”,尚未设立的要在8月10日前落实到位。对跨区域(包括跨市、县、乡镇)购买产品的农民消费者,一律由购买地销售网点和财政所审核兑付。农民消费者可以提供储蓄存折银行账号,也可以使用粮食直补账号。

  积极推进网点代垫直补改革试点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农民消费者领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鼓励各地根据家电下乡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改革。对因银行网络不健全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方,要全面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改革;其他地区要选择条件较好的县乡及销售量大、有信誉保证的指定销售网点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开。实行网点代垫直补的地方,当地县、乡财政局(所)要共同与销售网点签订“网点代垫直补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委托书”,销售网点在农民消费者购买并领取补贴资金时要与农民消费者签订“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直补申领委托书”。销售网点要签订“行为规范承诺书”,当地县、乡财政局(所)各留存一份,销售网点在店面醒目位置悬挂。各地财政、商务部门要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加大抽查、暗访力度,严防骗取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及时足量保障销售网点税务发票供应

  各地税务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发票领取、开具、使用、保管和缴销等税收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销售单位依法开票、消费者依法索票的良好氛围。对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经纳税人申请,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将其批准转为一般纳税人,供应增值税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各级税务机关要强化服务意识,在坚持以票管税的基础上及时足量提供税务发票。同时,要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防止税收流失。要强化销售网点依法纳税意识,促其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加强中标企业和指定销售网点管理

  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和指定销售网点的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承诺,及时调配货源,保障商品质量,健全流通网络,规范市场营销;要会同中标销售企业加强对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和政策培训,督导网点按规范要求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准确掌握家电下乡业务流程,熟练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登录销售信息,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对有未按要求使用家电下乡标识、不及时开具发票和录入信息、有意虚假宣传误导农民、抽取标识卡并高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弄虚作假骗取家电下乡补贴等行为的网点,县级商务部门应给予其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销售网点资格等处罚,并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汽车摩托车经销商应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签约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经销商(可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门户网站上查询)。由直接授权经销商再次授权的销售企业和网点也可以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在农民消费者购买时,销售企业和网点应主动向农民提供再次授权的协议书复印件,农民申领补贴时向乡镇财政所提供。

  取消汽车摩托车跨省异地购买限制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汽车摩托车操作细则》规定,取消跨省购买、上牌的限制,在外省购买补贴类汽车摩托车及在外省上牌的农民消费者均可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各地不得推诿拖办。各地不得在操作细则之外对享受补贴产品实施包括购车地区、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在内的各种限制。

  保障家电汽车下乡工作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情况,将家电汽车下乡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县级财政要为乡镇财政所解决计算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必备设备。省财政将依据各地工作开展以及家电汽车摩托车销售量、补贴资金兑付率等情况,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予以补助。各指定销售网点要自行解决必要的工作设备,不具备条件的要限期整改。乡镇财政所要按照每件0.5元的定额,对销售网点代理审核予以补助,该项经费由各地先行垫付,年终省财政予以结算补助。

网友(2):

可以同时享受“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的优惠政策

网友(3):

当然可以.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都没有冲突.

网友(4):

当然可以啊 ,又买家电又买车的,不错不错啊

网友(5):

可以,完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