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2024-11-08 05:49:1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网友(2):

买房签合同注意4大事项:(1)确定房屋产权。新房看“五证”,二手房要核对房产证上的业主。(2)要约定交房的具体条件和时限。(3)列明应交费用事项,避免乱收费。(4)合同中要明确违约责任。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

网友(3):

购房合同中这几点特别要注意!签了房子也不是你的,白花一大笔钱

网友(4):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如注意确认出卖人信息、注意明确贷款不成的约定、注意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及注意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等等,具体如下:

1、注意确认出卖人信息

购房是很谨慎的一件事情,所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的,通常购房合同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填写,在这里,购房者应该重点查看开发商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和企业资质证书号。

按照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该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注意明确贷款不成的约定

如果准备申请贷款购房的朋友们,要考虑到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的情况,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

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注意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除了会有关于房子资金的来往之外,还会涉及到其他的费用,比如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

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但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

4、注意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应该要写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同时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

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容最好一开始就定好了,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

5、注意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规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6、注意明确退房责任

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往往会拿出一些资金来进行房屋装修,比如购买家电等等,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7、注意明确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交房时间一般也会在购房合同中注明,那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逾期交房是否有赔偿,这就要求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

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并明确约定逾期不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每逾期一日按支付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仍不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8、注意确认物业管理事宜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也要确认并约定好物业公司是哪一家,物业管理范围即物业管理具体包括什么,以及前期的物业收费标准。

网友(5):

  说实在话,这些合同相当于霸王条款,真正在签约的时候我们根本没时间看,他就让我们一个接一个的签字。

  ------一个买房过来人。

  如果你实在要写资料,我帮你找了些。

  问:签购房合同前后要分别注意些什么?

  答: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其次,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

  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施后,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合同上翻花样,损害消费者利益,如在预售合同中,几乎所有的空白处都已被划掉或者已事先填好,只要购房者签名即可;附件中的建筑结构和小区布局只是草图,没有标明距离,没有文字说明;合同中对房地产商不利的条款都被无一幸免地划掉了。因此,千万不要在合同未签、还缺乏深入了解时,贸然交纳定金,甚至连发票和收据都不要。因为一旦发生争议,只要开发商有房子给购房者,就是“履约”了,如果你不要,他就可以不退定金。原则上应该先签约后付定金,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而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所有空白处划线;双方另有约定的,在每句话末了盖章或者划线。

  最后,消费者发觉自己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也不要自认倒霉,可与经销商或开发商协商,找消费者协会协调,到工商和建设主管部门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购买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格式合同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无效。因此,购房者可以在行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或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

  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