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本次事故确实楼主逆行在先,这是违反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的。所以楼主要负一定的责任。
交警的处理还是很适当的。机动车一方虽减轻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好在是轻微碰撞,楼主以后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交通安全啊。
责任划分是正确的。
不过你给他300块,他足够修车了,不需要找保险公司了。除非他换一个新的保险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