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制和事业编的区别

2024年11月18日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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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您好,备案制事业单位,并不常见于各类事业单位类型中。目前,可以确定的是,根据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规定,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编制,实行同工同酬。这两类事业单位改革,目前在陕西、浙江、江苏、山西、山东等省和部分省市试点,已经开展试点并且改革完成的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是典型的备案制事业单位。2018年,国家要求3000多家国字号医院与政府脱钩,备案制事业单位很快进入人们的视野,从以前的十分罕见的现象,变成身边的普遍存在。公立医院从业者人数众多,牵涉面广,随着改革的深入,业务范围的扩大,备案制就会扩展开来。高校和各类综合培训中心、职校、中专等,其改革方向类似。备案制主要出现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其财政供养方式是差额,改革的方向,是逐渐扩大差额比例,最终由单位自给自足。备案制事业单位实行同工同酬,同一岗位,收入相同。完全按照各种考核业绩、业务量、质量、满意度等确定工资待遇,能者多劳,多劳者多得,真正实现收入与绩效挂钩,收入与能力挂钩。同工同酬并不是简单理解的同一岗位,不管能力高下,同样收入,而是直接由业绩和水平决定。
主管部门制定考核方式和薪酬核定方式,并对收入、薪酬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单位的公益服务工作进行监测,促进公平、公正、公开。
【法律依据】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加班有加班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也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如下;
1、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