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银行、不同贷款的利率是不一样的,且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人的信用资质、还款能力、负债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具体以贷款经办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而贷款的利息一般需要根据贷款利率、贷款本金、贷款期限等信息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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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2-01-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
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本利率为2015年最新银行利率,银行存款贷款基准新利率。
扩展资料:
一、计算方式
在项目财务分析中,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是按单利计算的,并且无论借款发生在何时,在计算利息时,均假定是在年初借用;另外,由于流动资金是周转使用的,所以一般是假定流动资金借款在生产经营期不归还,而是在项目终了时一次性归还。因此:
流动资金借款年利息=当年累计流动资金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
举例说明
以某项目为例,经估算,项目各年新增流动资金借款为:第3年330.59万元,第4年31.12万元,合计为361.71万元,则各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为:
第3年:330.59×8.64%=28.56(万元)
第4~14年:(330.59+31.12)×8.64%-31.25(万元)
二、长期借款
计算方式
为简化处理,在计算长期借款的还本付息时,假定每年的借款均发生在当年的年中,因而只按半年计息,而还款则发生在年末;本年尚未归还的本金及以前年度的借款则形成了下一年度的“年初借款累计”,并按全年计息。这样,每年应计利息的近似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
举例说明
某项目仅在建设期第2年借入长期借款550万元,年利率为9.9%,项目第3年起投产,则
第2年应计利息为:(0+550/2)×9.9%=27.23(万元)
第3年应计利息为:(550+27.23+0/2)×9.9%一57.15(万元)
个人借钱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钱人在借钱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钱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钱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例如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用户给予借钱人的一种权利。
“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用户付给借钱人的利息数与借钱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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