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提前六个月更换吗?

2024年11月23日 07:4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不是提前六个月申报换领新证。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扩展资料:

第二十三条 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机关是县公安局、不设区的市公安局和设区的市的公安分局。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具体手续,由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第二十四条 《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公民申报的项目,经核对无误,由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名后,作为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凭据。

第二十五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的3个月内发给证件。

第三十一条 交回存放的居民身份证,由户口登记机关造册并妥善保管,有效期限已满的证件,按作废处理。

第三十二条 作废的居民身份证,由户口登记机关将证件签发机关印章的一部分剪掉,并编造销毁清册,由签发机关定期销毁。

网友(2):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才可以更换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扩展资料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更换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网友(3):

如身份证未损坏且登记项目无误,提前六个月不能更换

《居民身份证》更换细则如下:

一、办理条件

(1)期满换证者,法律规定可提前 90 天办理

(2)居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者,可随时申请更换

二、办理地点

(1)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2)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三、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原《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4)交回旧证,领取新证

五、办理费用

到期换证 20 元;丢失补办 40 元

六、办理时间

60 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 30 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引用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中国政府网

(2)更换居民身份证.中国政府网

网友(4):

不是,提前3个月

网友(5):

想换身份证就说身份证丢了,直接补一张,多20元而已。到期更换就是免费的,如果邮寄到住处,出点快递费就好。一个星期内办好的也要多出20,一个月内办好,自己去取的是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