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签订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生效?

2024年11月16日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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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不一定,视情况而定。

首先,你们公司需要有关于员工旷工则解除合同的规定,且该规定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者已经公示。然后你可以根据你们公司的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合同。对于通知函你可以发给他在劳动合同中写的地址,如果合同中没有,你可以按照对方身份证的地址寄送即可,保留好邮寄凭证,对方是否收到都没有关系,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
劳动者未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签收之后是可以算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成立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辞职到期以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