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实际上就是人在自然状态下就已经享有的权利,所以也有人直接把它称作自然权利。自然权利是天赋的、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是理论上存在的权利。自然权利是自然生物所共有的、任何个体都可对蒂属对象或其他物种或社会所要求的重要利益。
主权在民——指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每个公民都享有参与国家管理的平等权利。
正常情况下,人权与主权是相统一的,二者相辅相成,不存在明显的冲突,也就是说,人权需要主权的庇护,主权也以人权的需要为存在前提;主权不会践踏人权,人权也不会抵制主权。在这种状态下,主张人权高还是主权高,没有什么实质意义,承认主权更高并不会对人权造成威胁或损害,承认人权更高也不会损害主权的最高性和独立性。实际上,没有主权,一个国家就不成其为国家,其人民也毫无人权可言,因为他们随时可能被其他国家或民族消灭、吞并或驱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