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籍限制。
(一)陕西公务员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8日至1999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特殊专业特警职位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陕西公务员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7年3月2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籍、生源和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以报考符合相关条件的职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层次职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
3.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