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投标人,发现招标控制价有误,该怎么办

2024年11月23日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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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面对招标控制价有误这种情况,简单做出如下几个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几个时间:
1、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是:
a)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第六条:清单招标控制价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开标之日前7天公布。(见豫建设标[2010]24号文);
b)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P10第5.1.6条: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即,应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
2、招标控制价提出异议时间:
a) (河南省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规定豫建设标[2010]24号文)第八条:招标控制从未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造成投标人无法正常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前5天向市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b)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P10第5.3.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本规范的规定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d) 招标控制价修改澄清时间最迟:接到投标方提出的正规的异议文件后,3天内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3、如投标人擅自更改错误的工程量清单,在评标时,专家会如何处理?
a) 废标:投标人没实质响应招标人要求
b) 招标失败:是因为招标人失误造成,或投标人数不够(不符合要求)。招标失败后,应重新招标。可邀请招标,重新进行谈判,从而加快招投标流程。
4、结论:
综上所述,投标人一旦发现招标控制价有问题,应在控制价公布后的5天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可参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第九条)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结合处理情况进行后续工作(可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P11第5.3.7条、第5.3.8条、第5.3.9条)
最后,切记万万不可私自更改招标文件。

网友(2):

投标人经复核发现招标控制价有误的, 可在开标前的 5 日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造价管理局提出异议。

一、相关概念:

1、拦标价 :

拦标价是招标人是对工程总价的最高限制标准,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它,否则为废标。拦标价可分为明示拦标价(以文字形式公开地告诉每位投标人)和暗示拦标价(开标时公布)。 

暗示拦标价起着标底的作用,必须和标底一样,开标前必须保密,否则就会违法。明示拦标价起着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必须按规定予以公示,否则会违法。

2、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是招标人的底线,不能被突破,否则废标。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且不得上浮或下调。 投标人经复核发现招标控制价有误的,可在开标前的5日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发现属实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3、标底: 

标底是由招标人是招标人期望的最理想价格,但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能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开标前必须保密,但应在开标时公布。 

在招标人不设拦标价或招标控制价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在掌握市场动态和分析竞争对手的基础上,对报价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期获得较理想的投标结果。 

二、面对招标控制价有误这种情况,简单做出如下几个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几个时间:

1、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是:

a)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第六条:清单招标控制价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开标之日前7天公布。(见豫建设标[2010]24号文);

b)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P10第5.1.6条: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即,应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

2、招标控制价提出异议时间:

a) (河南省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规定豫建设标[2010]24号文)第八条:招标控制从未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造成投标人无法正常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前5天向市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b)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P10第5.3.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本规范的规定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d) 招标控制价修改澄清时间最迟:接到投标方提出的正规的异议文件后,3天内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3、如投标人擅自更改错误的工程量清单,在评标时,专家会如何处理?

a) 废标:投标人没实质响应招标人要求

b) 招标失败:是因为招标人失误造成,或投标人数不够(不符合要求)。招标失败后,应重新招标。可邀请招标,重新进行谈判,从而加快招投标流程。

4、结论:

综上所述,投标人一旦发现招标控制价有问题,应在控制价公布后的5天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可参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第九条)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结合处理情况进行后续工作(可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P11第5.3.7条、第5.3.8条、第5.3.9条)

最后,切记万万不可私自更改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