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分是在下一年的8月,清分是每个记分周期清一次,一个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次领证之日算起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记分周期是按照驾驶证初始领证日期计算的。
还是8月份。只是增加了一个准驾车型,其它的不变。
按领证日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