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穿着有衣领的衣服、 穿黑色毛衣可以。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片标准
按照《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标准照片要求:
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头部占照片尺寸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
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相片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尺寸为26mm(宽)×32mm(高),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扩展资料
拍好身份证照片可参考做法:
1.拍照时衣着打扮要符合规定要求:穿深色有领上衣、耳眉需露出、不宜戴首饰、禁止浓妆艳抹、染发颜色不能太夸张。不要戴着“美瞳”拍照,以免眼睛失真过不了关。
2.为了达到肤色明亮的效果,建议拍照时在胸前托一张白纸,起到“补光”的效果。
3.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衣服为深色,但并不局限于黑色、深蓝、深灰,红色、蓝色、绿色等颜色鲜亮的衣服也可以穿。
4.“不宜浓妆艳抹”并不是说不可以化妆,但妆容不能改变或者遮盖五官脸型特征,尤其是眉毛和眼线不能画得太夸张。
参考资料:二代身份证换发开始了 教你如何把证件照拍好看—人民网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片标准_株洲政府网
不一定要穿着有衣领的衣服。
穿黑色毛衣可以。
1.公民本人的近期彩色相片图像,图像背景为纯白色,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2.为确保相片质量和人相的尺寸、角度、姿态、色彩等的统一,公安部制定并公布了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
3.所用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6mm。
拍摄身份证照片,并不一定要穿着有衣领的衣服,但是有领的衣服上相效果明显较好。
着装细则、要求和技巧规定如下:
一、不能穿制式服装,如工作服、警服、军服、学生服(有肩章、领花等式样)、老款军、警服和各种迷彩服等。
二、一直佩戴眼镜的公民,可以戴着眼镜照相,如眼镜反光大,可以戴无镜片的镜框代替,镜框不能挡住眼球。
三、裸露的项链不能上相。耳环,一般情况下不能上相,但经常带已经难以取下的小耳环,领证人不肯取下的可保留。
四、一般不要梳太高耸的发型,长发者可放下头发,但头发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且染发者要注意,虽然公安部没有具体规定不能染发,但是一方面电脑会对染发者的头发进行自动检测,一旦发现颜色怪异,可能会当颜色偏差,测定为不合格相,另一方面,染发的反光会影响人的脸部肤色。
五、浓妆不上相。化妆以淡妆、不影响脸部特征为宜。化妆不能盖住脸部的黑痣。如脸部有新伤、小疮等在一段时间后能痊愈的,则可等痊愈后再申领。
六、经常蓄胡人员可保留胡子上相,但以不影响人像整体效果为宜。
七、穿深色衣服,且有领的衣服上相好一点。灰色和白色不要穿,因为照相的背景是纯白色,这两种色最易融入背景,也会视为不合格。对于露肩、露胸的,是不能拍的。
八、表情要求端庄大方,最好是微微笑。
不一定要穿有衣领的,穿黑色的可以,但不能穿白色浅色,要穿深色的。
不能有衣领 首饰也不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