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有权继承我父亲的遗产吗?

2024年11月18日 14:0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第一继承顺序没有人的话,叔叔是你父亲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的人,可以主张自己的继承权。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2、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3、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24、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27、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8、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网友(2):

你父亲去世后,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的子女、配偶、父母平均分割继承。你爷爷、奶奶会取得相应份额的财产,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奶奶去世的 ,你父亲应当继承的财产可以由你父亲的子女转继承

网友(3):

你叔叔说的没错
你父亲去世之后 遗产 分为3部分 父母 子女 配偶
然后你爷爷奶奶的遗产 你叔叔继承一半 这一半中就有从你父亲那里继承的一份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希望能帮助你!

网友(4):

你叔叔有权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父母、配偶。

网友(5):

假设,你的父亲母亲共计100元的资产,那么,
第一步,分割你父亲与你母亲的财产;你父亲得50元
第二步,你、你的母亲、你的妹妹、你的爷爷、奶奶,各继承一份,即每人10元。
第三步,奶奶先死,一部分归奶奶的父母。这部份看做为0.如果奶奶的父母在,就要分出来一部分。
第四步,爷爷奶奶的财产继承。包括爷爷奶奶自己的财产和继承你爸的20元。这里假设爷爷奶奶的财产为200元,合计220元。由你爸爸、你的叔叔继承。即每人110元。你和你妹各55元。

综上,
你母亲得60元,即个人财产50加继承你爸的10元;
你得65元,即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55加继承你爸的10元;
你妹妹得65,即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55加继承你爸的10元;
你叔叔110元,即继承你爷爷奶奶110,当中包含你爸的10元,间接继承你爸个人财产的5分之一。

合计300元,就是你家和你爷爷家财产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