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我方损失,该如何书面要求赔偿

2024年12月01日 10:33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由于对方产品质量的问题,造成了损失,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另外,对于产品质量问题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造成的违法行为来确定。
法律分析
因卖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买方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卖方应当赔偿损失。产品质量鉴定的程序:申请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是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二是未提供品质量要求的;三是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是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鉴定的;五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作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网友(2):

1.先确认供方的质量问题是否在采购合同中已明确要求;
2.若有明确的要求,将不良状况书面正式通知供方,并要求其进行确认,然后将损失的明细发给供方,并要求按明细进行赔偿;
3.若未明确要求,则邀供方先确认不良状况,然后将损失的明细拿出来,再共同商讨具体分摊比例.
4.如果供方不认可,将此状况上报最高领导,让其定夺是否于应付账款中强行扣款.

网友(3):

书面要求赔偿?先写各告知函吧,把质量问题写清楚,然后把你们的损失列明,要求确认,但我可以告诉你百分之九十九他们不会确认,你们要先把他们提供的产品进行封存,证据保全,如果有条件进行质量鉴定,再和他们协商,不成就诉讼